南京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是南京市为在职女职工提供的两项法定福利,其中生育津贴用于补偿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护理津贴则针对配偶陪护假发放。关键亮点: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顺产可领128天津贴;护理津贴标准为15天,按配偶单位平均工资发放。
生育津贴详解
- 领取条件:参保女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含生育当月),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 津贴标准:
- 顺产、流产:128天津贴(含98天国家基础产假+30天南京延长假)。
- 难产/多胞胎:额外增加15天/每孩。
- 津贴计算公式: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
- 申领流程:产后1年内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生育证明、出院记录等)。
护理津贴说明
- 适用对象:参保男职工的配偶生育时,可享受15天陪护假津贴。
- 发放标准:按配偶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30×15天计算,与生育津贴同步申领。
- 注意事项:若配偶未就业,男职工可申领生育医疗费用补贴,但不可重复享受护理津贴。
总结
南京生育津贴和护理津贴旨在减轻家庭生育负担,建议提前确认单位缴费情况,及时通过线上渠道申领。若产假期间工资高于津贴标准,单位需补足差额,确保权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