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惠州市生育保险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一、生育津贴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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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基数
以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text{计发基数} = \frac{\text{单位上年度职工月缴费工资总和}}{\text{单位上年度参保职工人数总和}}$$
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职工本人工资,则按职工本人工资计发;反之则按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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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发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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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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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含剖宫产) :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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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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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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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未满4个月: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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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满4个月: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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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 :放置宫内节育器1天,取出2天,输卵管结扎21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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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公式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计发基数}}{30} \times \text{应得天数}$$
例如:某职工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8000元,顺产128天,则津贴为: $$8000 \div 30 \times 128 \approx 35933.33 \text{元}$$。
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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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差异处理
若职工工资高于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若低于,则按平均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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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材料
需准备《惠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婴儿出生证明、出院记录、职工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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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统一性
郊区如博罗县、龙门县等与主城区政策统一,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三、示例计算
案例 :小李所在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9000元,顺产128天。计算过程: $$\text{生育津贴} = 9000 \div 30 \times 128 = 35933.33 \text{元}$$
(若小李工资高于9000元,则按实际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