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是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申请奖励扶助的重要文件。以下为申请表的适用对象、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及流程的详细说明:
一、适用对象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适用于以下人员:
- 农业户口人员:本人及配偶需为农业户口。
- 年龄要求:申请人需年满60周岁。
- 计划生育政策符合性:1973年1月1日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行为。
- 子女情况:现存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的子女,或子女均已死亡现无子女。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本人户籍改革前为本县农业户口。
- 1973年后未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或政策。
- 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
三、所需材料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婚育状况证明(如独生子女证)。
-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子女死亡证明。
四、申请流程
- 提交申请:申请人需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
- 村级审议:村民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并张榜公示。
- 乡镇初审: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申请进行初审,并再次张榜公示。
- 县级复核:县级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复核确认,并公布结果。
五、奖励扶助金发放
符合条件的奖励扶助对象可按年领取奖励扶助金,标准如下: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每人每年960元。
- 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夫妻:每人每月540元。
- 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每人每月645元。
六、总结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是申请奖励扶助的重要文件,符合条件的家庭需按照流程提交申请,通过审核后即可享受国家提供的经济支持。这不仅是对计划生育政策的鼓励,也是对家庭养老的一种保障。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咨询当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