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费用报销政策覆盖普通门诊、特殊疾病门诊及住院待遇,2025年报销比例为政策范围内费用的70%-80%,年度限额提升至120元/人,重点保障多发病、慢性病等门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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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比例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含一般诊疗费)可报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达70%-80%,特殊疾病门诊和住院待遇另有规定。 -
年度限额与计算方式
2025年普通门诊年度报销限额为120元/人,超出部分自付。例如:政策范围内费用186.53元,按70%报销130.57元,但因限额实际报销120元,个人支付66.98元。 -
使用规则与限制
门诊统筹仅限本人使用,不可家庭成员共济或结转至次年;需在定点机构就医,且合规费用才纳入报销。 -
重点保障方向
政策优先覆盖多发病、慢性病及普通门诊需求,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进一步减轻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参保居民需合理规划门诊就医,充分利用年度限额,确保政策福利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