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医保门诊报销新规实施,门诊看病也能报销了! 新规覆盖城镇居民和职工医保,取消个人账户按人头计入,改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报销比例最高达65%(退休人员),且基层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年度限额最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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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与比例
- 城镇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按50%报销,年度限额300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年度限额提高至5000元,村卫生室报销60%,三级医院仅20%。
- 职工医保: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55%(在职)或65%(退休),三级医院报销50%(在职)或60%(退休),起付线分别为0元、40元/次、5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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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限额
- 职工医保年度限额在职1500元、退休2000元,且不计入住院统筹基金限额。城镇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每年划拨40元/人,原个人账户余额仍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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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措施
参保居民可到社区卫生服务站或乡镇卫生院就近缴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还可供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提示:政策细节可能随地区调整,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报销标准或咨询定点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