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参保人员在厦门住院可直接使用社保卡结算,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并选择厦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持卡即时报销,无需垫付全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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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泉州参保人员需先在泉州医保经办机构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并确认结算方式。未备案可能影响报销比例或需自行垫付后回泉州申请。 -
选择定点医院
厦门仅有部分医疗机构支持异地直接结算,就医前需查询福建省公布的跨省/省内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名单,确保所选医院在列,否则可能无法直接刷卡报销。 -
持卡即时结算
住院时出示泉州社保卡办理登记,出院时医院自动按厦门医保目录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若遇社保卡未携带或无卡情况,需开具无卡证明并后续补结算。 -
材料与时效
若因系统原因未能直接结算,需保留收费票据、出院记录等材料,在泉州医保局规定时限内(通常30个工作日内)申请手工报销,注意医疗费发生当月保费需已到账。
泉州与厦门医保已实现省内互联,提前备案、选对医院、带齐证件即可高效完成报销,避免垫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