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医保报销政策覆盖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实行分段报销且对特殊群体有倾斜,其中门诊零起付报销25%-35%,住院分段报销30%-60%,特殊病种享受更高待遇。
-
门诊报销
参保人员在县内定点机构就诊或购药,普通门诊费用按医疗机构等级报销25%-35%(三级25%、二级30%、一级及药店35%),年度限额800元。个人账户结余可支付自付部分,县外门诊费用不纳入报销。 -
住院报销
起付标准为1000元,多次住院后起付减半。费用分段报销:1000-5000元报40%、5000-1万元报50%、1万元以上报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上年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连续缴费可提高限额。 -
特殊病种待遇
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等9类病种的门诊及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一致,且不设起付线。中医药治疗报销比例上浮20%,最高不超过100%。 -
特殊群体照顾
学生及未成年人缴费优惠(个人年缴80元),严重残疾人员报销比例进一步优化。财政对参保居民提供补助,成年人年补100元,学生补80元。
德清县医保政策通过分级报销、年度限额和特殊保障,兼顾普惠性与精准性,建议参保人关注缴费期(9-11月)并合理利用中医药待遇提升报销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