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作医疗门诊报销政策为参保人员提供门诊费用保障,报销比例50%起,年度限额800元,涵盖常见病、慢性病等基础医疗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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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
• 需在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
• 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时结算
• 药品及诊疗项目需在医保目录内 -
报销比例与限额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
• 二级医疗机构:50%
• 年度累计报销上限为800元,不可结转至下年 -
覆盖范围
• 普通门诊:感冒、发烧等常见病
• 慢性病管理:高血压、糖尿病等长期用药
• 部分中医诊疗项目(如针灸、推拿) -
特殊情形
• 急诊抢救费用可按住院标准报销
• 异地门诊需先自费,后凭票据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提示: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通过“重庆医保”公众号或12393热线查询最新细则,合理规划就医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