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山西省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年度报销限额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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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1800元提高至2500元,增幅约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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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增幅50%。
二、起付标准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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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次起付 :一类、二类、三类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80元/次、50元/次、3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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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免起付 :年度内累计支付门槛费满300元后,后续门诊费用均可全额报销,减轻高频就医负担。
三、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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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在三类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提升至65%,整体平均报销比例从73%增至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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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在三类医疗机构支付比例提升至70%。
四、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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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自付比例 :全省统一降低至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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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 :起付和支付比例按三类医疗机构执行。
总结 :新政策通过提高报销限额、优化起付标准及增加支付比例,显著减轻了职工门诊医疗负担,尤其利好高频就医和慢性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