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日起,四川自贡市符合条件的人工耳蜗植入术及耗材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患者单例治疗费用预计从20余万元降至3万元左右。 该政策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需满足双侧重度或极重度耳聋且常规助听方式无效等条件,按乙类管理支付,中选产品可享医保按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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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明确:电子耳蜗植入术及配套耗材(含植入体、言语处理器)均纳入医保乙类支付,先行自付比例由各地市确定。非中选产品若价格不高于集采最高价,可按实际价格报销,超出部分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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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精准:需为四川省基本医保参保人,经专业评估确诊为双侧重度/极重度耳聋,且助听器无效并符合手术指征。异地就医可按就医地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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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大幅降低:国家集采与医保支付协同作用使治疗总费用下降超85%,中选产品直接按中选价报销,非中选产品参照集采价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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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节点:2025年6月1日正式生效,有效期5年,自贡市同步执行省统一政策,具体操作细则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建议有需求的患者提前在定点医院完成听力评估并保留完整诊疗记录,术后注意索取费用明细以便报销。政策实施初期可能存在流程调整,及时关注官方通知可避免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