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海门诊报销政策实现全面升级,覆盖职工与城乡居民,重点优化普通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与限额,并扩大药品目录范围。新政策取消部分起付线限制,推行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显著减轻群众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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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在职职工在三级、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50%、60%,退休人员提高至60%、70%,年限额500-2000元不等。
- 慢特病:26种病种分两类报销,一类病种(如恶性肿瘤)按住院政策报销,年限额10万元;二类病种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50%-70%,限额2000-5000元。
- 特殊药品:国家谈判药及省级目录药品纳入报销,动态调整保障创新药可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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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 普通门诊:三级、二级以下定点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50%、70%,年限额3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50%。
- 慢特病:一类病种(如血友病)按住院政策报销,无起付线;二类病种报销比例不低于60%。
-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用药目录新增28种药品,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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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优化
- 取消职工医保定点签约限制,全省医疗机构均可享受待遇。
- 推行跨省异地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简化报销流程。
提示:参保人需注意保留医疗凭证,就医时主动出示医保卡,并关注年度报销限额与药品目录更新,以最大化享受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