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居民医保报销政策覆盖住院、门诊及特殊病种,实行“长缴多报”机制,报销比例最高达90%,年度限额6万元,并支持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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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保障制度
西藏整合农牧区与城镇居民医保,建立城乡居民统一医保制度,覆盖职工医保外的所有居民。参保后享受住院、普通门诊、特殊病种(如癌症、糖尿病)等报销,门诊起付线50元,报销比例60%,年度限额400元(高档缴费)。 -
门诊特殊病待遇
33大类49种疾病(如恶性肿瘤、高血压)纳入门诊特殊病,无起付线,高档缴费报销90%,低档60%,年度限额6万元(与住院合并计算)。连续缴费满10年可提高3%报销比例。 -
“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未达特殊病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无起付线,按医疗机构级别报销60%-70%,年度限额高血压800元、糖尿病1200元。 -
住院报销差异化
二级及以下医院住院,高档缴费报销90%,低档65%;三级医院分别为85%、60%。起付线按住院次数递减,同病种15天内转诊免起付线。 -
便捷服务与异地结算
支持线上备案,跨省异地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可直接结算。急诊未备案可事后手工报销,需保留票据原件。边境居民享受参保资助,确保应保尽保。
提示:参保人员可通过家庭共济账户支付自付部分,及时办理备案以优化报销流程,特殊病种需提前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