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生育津贴由医保局统一发放,参保职工在生育后可申领,标准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正常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即可申请,线上线下均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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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条件与待遇计算
兰州市职工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津贴按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顺产按158天发放,难产或多胞胎增加15天。例如:单位月均工资6000元,顺产可领取6000÷30×158=31,600元。灵活就业人员需连续缴费满24个月且生育时在保,按相同标准申领。 -
申请材料与流程
申请人需准备身份证、生育登记证明、出院记录、银行卡及单位盖章的申领表。线上通过“兰州医保”APP或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5个工作日内审核;线下可到市医保中心或区县医保局窗口办理,支持他人代办。生育后1年内需完成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
常见问题与注意事项
- 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津贴标准不变,额外报销30%异地就医费用。
- 单位欠缴:补缴后需等待6个月方可申领,期间津贴由单位垫付。
- 离职人员:生育时已断保但此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仍可申领。
- 男性职工:配偶无工作可申领50%津贴,需提供配偶失业证明。
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账户,通常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到账。建议生育后3个月内提交申请,避免因材料不全延误。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可通过“兰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或12393热线查询最新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