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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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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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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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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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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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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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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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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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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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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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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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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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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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其他地区: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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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镇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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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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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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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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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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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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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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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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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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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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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诊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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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三级医院
- 报销比例:30%(含检查费50元/项、处方药费200元/次)。
四、大病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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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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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1万元-20万元: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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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20万元-30万元: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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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补偿:3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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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殊群体政策
- 70岁以上老人 :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每日治疗费/护理费补偿10元,限额200元。
说明 :以上数据综合自2020年最新政策文件及2023年调整信息,具体以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