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合作医疗报销政策覆盖门诊、住院及特殊病种,报销比例最高达95%,基层医疗机构优惠力度更大,且实行分级诊疗制度以优化资源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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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村卫生室报销比例60%(药费限额10元),镇卫生院40%(检查费限额50元),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慢性病管理(如高血压)报销比例可达70%-75%,中药每贴限额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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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乡镇卫生院住院费用0-200元部分报销30%,201-3000元报销75%,3001元以上报销85%;市级医院起付线500-1000元,报销比例50%。60岁以上老人每日护理费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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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医疗费用超5000元分段补偿,5001-10000元报销65%,18000元以上报销60%。12种大病(如儿童先心病)定额补助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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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持合作医疗证到定点医院就医,结算时自付部分先行垫付,次年1月底前提交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审核。异地就医需备案,未经转诊报销比例降至20%。
提示:政策细节可能因地区调整,建议通过当地医保部门或官网查询最新标准,确保材料齐全并注意报销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