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保在外地看门诊报销需遵循以下流程,具体分为省内和省外两种情况:
一、省内异地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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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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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级新农合平台完成异地就医备案,选择已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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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后1个月内,凭社保卡、异地就医申请表、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及发票等材料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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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
- 选择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时,可实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无需垫付。
二、省外异地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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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与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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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选择省外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享受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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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在联网医院就医,则需全额自费,回参保地后1个月内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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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工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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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社保卡、异地就医申请表、门诊费用明细清单、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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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向参保地医保中心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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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依据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符合医保目录的门诊费用可按规定报销,且支持异地直接结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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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就医地前需确认其是否为农保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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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留观等特殊情况可除外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