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城乡医保二次报销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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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类型:需参加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且为独立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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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标准:住院自付费用超过上一年度云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起付线)。
二、特殊群体政策
低保户、五保老人、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在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可申请民政部门二次报销,比例达65%,封顶线3.5万元。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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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病历、身份证、出院证明、首次医保报销单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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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渠道:先通过医保完成基础报销,再持材料至乡镇民政部门申请二次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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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住院费用,门诊特殊疾病需额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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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住院费用不可合并计算,需满足“一次性”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