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2024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正式实施,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费用可以享受报销待遇,这大大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将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支付调整为由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和个人账户支付相结合,实现了门诊费用的共济保障。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有所不同,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60%和70%,而在三级医疗机构,则分别为50%和60%。年度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也有所区分,在职人员的起付标准为200元,退休人员为1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则分别为3000元和4000元。
为了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此次改革还对个人账户进行了结构调整,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计入个人账户,而是划入统筹基金,以此建立普通门诊保障机制。随单位参保、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二档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金额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划入金额根据年龄阶段有所不同。这一变化不仅提高了基金的使用效率,也使得更多人能够享受到门诊共济保障带来的实惠。
新的门诊共济保障机制还将统筹基金支付延伸到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这意味着参保人在持外配处方购买符合规定的药品时,同样可以享受统筹基金的支付。并且,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得到了扩展,现在可以在家庭成员之间实现共济使用,如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等的个人缴费以及退休人员本人的职工大额医疗互助保险缴费。
对于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患者,以及门诊特殊疾病保障患者、国谈药品门诊保障用药患者等,经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自付费用(即医保目录内的费用),也按规定纳入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报销范围。这样一来,即使是在门诊接受治疗的大病重病患者,也可以获得相应的报销支持,有效缓解了他们的经济压力。
重庆市2024年的医保门诊报销政策通过一系列措施,显著提升了门诊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公平性,为广大参保人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无论是提高报销比例、降低起付门槛,还是拓展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都体现了政府致力于构建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决心与努力。未来,随着这些政策的逐步落实,预计会有更多的市民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