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新生儿出生即住院的医疗费用可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关键点包括:需在出生180天内参保(待遇从出生日生效)、住院费用按医院等级报销60%-95%、支持“先住院后参保”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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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条件与时间
新生儿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具有成都户籍,或父母一方有成都户籍/有效居住证。参保黄金期为出生180天内,此时医保待遇可追溯至出生日;超过180天参保的,待遇从缴费后第91天生效。 -
报销比例与规则
住院费用根据医院等级分级报销:- 乡镇卫生院/社区中心:报销95%,起付线100元;
- 一级医院:报销85%,无起付线;
- 三级医院:报销60%,起付线500元。
注:大病保险可叠加报销,进一步降低自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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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报销方式
- 直接结算:若已参保,住院时出示新生儿医保卡或绑定亲情账户的电子凭证,医院直接扣除医保报销部分。
- 手工报销:未及时参保的,先垫付费用,参保后携带住院票据、费用清单、出生证明等材料,到医保局或医院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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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清单
手工报销需准备:- 住院发票(加盖医院章)、费用明细、出院证明;
- 新生儿户口本/出生证、父母身份证及银行卡;
- 若异地就医,需额外提供病案首页等。
提示:新生儿住院费用较高,建议出生后立即参保,并通过“家庭共济”绑定父母医保账户支付自费部分。若遇复杂情况,可拨打成都医保服务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