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省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因医保类型、就医级别、费用类型等因素差异较大,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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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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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社区医院: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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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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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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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一级/社区医院80%-90%,二级/三级医院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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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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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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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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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80%-85%(工作年限长者可达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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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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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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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50%-70%(无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约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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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如开封):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额外报销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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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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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8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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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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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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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跨市就医报销比例
- 分段报销 :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报95%。
四、特殊项目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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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职工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超一定金额(如5000元),可再报销5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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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门诊费用可报销70%-90%。
注意事项 :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政策调整,建议通过当地医保局或官方渠道查询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