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产医院报销后仍可领取生育津贴,但需满足生育保险缴费条件且由单位统一申领。根据现行政策,生育医疗费用报销与生育津贴属于不同保障项目,符合条件者可同时享受。以下是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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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生育保险涵盖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两部分。流产生育医疗费通过医保报销后,只要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费且职工符合当地领取条件(如参保时长、流产周数等),即可申领生育津贴。津贴标准通常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申领流程
生育津贴需由单位经办人向社保机构提交申请,个人无法直接办理。需提供流产证明、医保结算单等材料,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津贴将发放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转付职工。部分地区要求流产后1年内提交申请。 -
注意事项
- 若单位未缴生育保险,职工无法享受津贴;
- 津贴金额与流产类型(自然流产/人工流产)及妊娠时间相关;
- 医保报销与津贴互不冲突,但需确保医疗费用未重复报销。
总结:流产后的生育津贴权益受法律保障,建议及时联系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当地细则并准备材料,避免超期影响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