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育险报销标准主要分为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用两部分,具体如下:
一、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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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例如:某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8500元,顺产产假178天,则津贴为8500÷30×178≈506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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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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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98天(顺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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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难产:增加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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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1个孩子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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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终止妊娠:根据孕周不同,天数从15天到75天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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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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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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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1000-1500元(覆盖唐筛、超声、血常规等常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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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珠海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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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娩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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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3000-4000元(定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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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4000-6000元(定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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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如难产、产后大出血):符合政策可额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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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
- 流产/绝育等计划生育手术费用:需提供诊断证明,按定额或比例报销。
三、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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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且生育时已连续缴费12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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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符合政策规定,费用按定额或比例结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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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费用个人自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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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与医疗费用需分别申请,部分费用可叠加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