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口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与生育类型、缴费基数及产假天数相关,具体如下:
一、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含生育假)。
二、不同生育类型的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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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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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生育当月缴费基数的3倍(如社平工资3185元×3=95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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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3个月(正常生育)+1个月(晚育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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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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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缴费基数×4.5(3个月+0.5个月)+3000元(医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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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缴费基数2520元,总金额=2520×4.5+3000=14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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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
- 生育津贴=缴费基数×4(3个月)+3000元(医疗补贴)。
三、特殊群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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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由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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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按7.75%缴费的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单位支付,不享受津贴。
四、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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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单位按8%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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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生育证明、缴费记录等材料。
总结 :生育津贴金额因生育类型和缴费基数差异较大,建议以实际缴费基数和单位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