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医保基数调整已明确,缴费基数下限为4511元/月,上限为22555元/月,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此标准调整医保缴费。
- 基数标准:依据四川省统计局2023年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90220元确定,全口径工资的60%为下限4511元/月,300%为上限22555元/月。泸州等9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各有不同标准,如泸州、广元、雅安3市4285元/月等,不过医保基数全省统一。
- 适用范围:适用于四川省内所有参保用人单位及职工,包含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体工商户雇工等,当然也涉及灵活就业人员。
- 缴费情况:职工医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不同地区和单位可能对缴费比例有细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可按公布的缴费基数档次选择缴费,如一档(60%)4511元对应月缴费金额902.2元,不同档次缴费比例和金额不同,缴费档次可在60% - 300%间选择。
- 补差情况:2024年1 - 8月属期,在职职工已申报缴费工资与三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由税务部门统一生成补缴金额。缴费工资低于4511元的补足到4511元,缴费工资高于21228元的补足到实际工资(最高补到22555元)。灵活就业人员在调整前按上年度缴费基数档次缴纳了2024年1 - 8月属期基本养老保险费(医保类似情况参照),可在2024年12月底前按今年同档次缴费基数计算金额进行医保补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