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滨州市最新政策,生育津贴的计算天数及标准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正常生育的产假为 98天 ,这是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
二、难产及多胞胎生育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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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 :在98天基础上增加 15天 产假,总计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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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 :每多生育1个婴儿,额外增加 15天 产假。
三、特殊情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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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津贴计算天数低于实际产假天数(如难产或多胞胎生育),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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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可能将产假延长至158天(含国家规定的60天护理假),但生育津贴仍按98天计算,其余天数需单位补发工资。
四、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实际产假天数。
总结 :滨州市生育津贴按98天基础产假计算,难产或多胞胎生育可额外增加15天,具体天数以实际产假为准,差额由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