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为: 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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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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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 \text{月平均工资} = \frac{\text{用人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text{参保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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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高于单位平均工资,则按本人工资计算;反之则按单位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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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天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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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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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如剖宫产):98+15=11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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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生育: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如双胞胎12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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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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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单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资9500元,顺产178天,则生育津贴为: $$ 9500÷30×178≈55467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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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月工资高于单位平均工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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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需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12个月内申请,逾期可能无法领取。 - 生育津贴由单位代发,与工资合并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