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职工医保在市医院就医可以报销,具体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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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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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纳入门诊统筹,起付标准500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50%;居民患者报销比例调整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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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费 :普通号15元、副主任医师号20元、主任医师号30元,均需线下窗口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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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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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床位费、护理费、手术费及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可报销,具体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项目类型确定。3. 特殊政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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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职工: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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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住院患者(超过90天):部分检查项目可报销,医院提供慢病管理、医疗救助等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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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报销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部分项目需先自付起付标准后按比例报销,具体以医院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