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子医保卡可以在省外药店买药,但需满足参保地支持异地购药服务、就医地药店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功能,且部分情况需提前备案。
电子医保卡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无需实体卡即可完成跨省购药结算。参保人在“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支付宝或微信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若就医地药店支持联网结算,可直接扫码支付。例如,山东省参保人通过线上备案后,可在全国超6000家定点药店实现直接结算,且该功能覆盖门诊慢特病等场景。
但若未提前备案或药店未联网,则需自费购药,保留凭证回参保地手动报销。长期异地居住人员需在参保地申请备案,享受与当地相同的报销比例;短期临时外出人员则可能需自行承担20%费用后按比例报销。建议提前通过官方渠道查询就医地药店联网情况,优先选择已标注“跨省结算”标识的定点机构。
需注意,医保码与电子医保卡功能一致,参保人可根据需求选择便捷方式。跨省使用时务必确认药店资质与政策差异,确保结算顺畅。若遇系统故障无法实时结算,可保存票据按参保地流程申请零星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