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门诊报销政策覆盖城乡居民和职工医保,涵盖普通门诊、“两病”用药、大额门诊及慢特病保障,报销比例最高达70%,年度限额最高60万元。具体政策如下:
- 普通门诊:城乡居民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55%(单次限40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每日限25元,年限额220元;职工医保起付线200-400元,退休人员报销比例70%,年限额3000元。
- “两病”门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机构报销60%,高血压年限额260元,糖尿病360元。
- 大额门诊:城乡居民在二级及以上机构年度累计超1000元后报销40%,年限额2500元;职工医保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50%-60%,年限额2000元。
- 慢特病门诊:城乡居民常见慢病(39种)起付线200元,报销60%,年限额3000元;特殊慢病(36种)按住院政策报销,年限额省内60万、省外50万。职工医保慢病待遇参照城乡居民,部分病种“免申即享”。
提示:政策可能调整,报销时需携带医保卡及诊断材料,具体以医保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