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院可以报销医保,但需满足三个核心条件: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选择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费用符合医保目录范围。 未办理手续或自行转院的报销比例可能降低10%-30%,且外转就医需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审核报销。以下是具体规则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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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手续是报销前提
必须由首诊医院副高级以上医师填写转诊申请表,经科室主任和医保办审核盖章,并通过医保系统备案。急危重症可先转院,但需在3-7日内补办手续。未办理手续的,报销比例降低20%-30%。 -
报销比例与转院类型相关
- 省内转院:按参保地标准报销,部分城市要求逐级转诊,否则报销比例降低5%-10%。
- 跨省转院:个人需先自付10%-20%,再按参保地比例报销。未备案的,自付比例提高至30%。
- 急诊或异地居住:视同转院,但需在7日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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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方式
省内联网医院可直接刷卡结算;省外或未联网医院需垫付费用,出院后30日内凭转院证明、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回参保地报销。部分城市支持线上备案和邮寄材料。 -
特殊情形与限制
- 转院有效期通常为30天-3个月,超期需重新办理。
- 肿瘤等长期治疗患者可申请延长备案。
- 非定点机构、境外就医、交通事故等情形不予报销。
总结:转院医保报销需严格遵循“手续优先、定点机构、目录合规”原则,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局流程细节,避免因材料不全或超期影响报销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