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村合作医疗跨省可以报销,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规范流程。具体如下:
一、跨省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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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需经参合地医保办申请转诊,提供当地医院无法诊治的证明(如急症、长期居住或疑难病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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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点
必须在跨省定点医疗机构(如公立医院)就医,非指定机构费用不予报销。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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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转诊
拨打参合地医保办电话或线上申请,提交转诊材料(如病历、居住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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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
出院时在跨省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医保基金垫付应支付费用,个人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三、报销比例与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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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起付线500元(县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起付线200元(乡镇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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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普通门诊50%(封顶80元/年),急诊门诊每日最多30元(封顶1000元/年)。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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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批准异地就医将无法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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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省份(如吉林)需提前5个工作日办理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规定,医保基金支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