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根据生育类型和职工工资水平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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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产/难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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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7个月(含)以上生产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 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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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宫产:约 3600-4200元 (具体以医疗机构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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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宫外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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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含)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 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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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宫外孕: 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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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 =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产假天数
- 计算基数 :以职工实际工资为基准,高于本市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由单位补差,低于60%的按60%计发。
三、其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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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 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80%-100% 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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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护假津贴
- 男职工: 单位月均工资 ÷ 30 × 天数 。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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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要求 :需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个人无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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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效 :生育医疗费用需在生育后6个月内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以上信息综合自上海市官方政策及最新权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