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医保特殊用药申请表是参保人申请门诊特殊药品报销的关键材料,需由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评估填写,通过医保科审核后,可在“双通道”定点机构直接结算,实现“少跑腿、快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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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与流程
参保人需持病历资料和身份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由专科医师根据病情出具用药方案并填写《广西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使用申请表》。经责任医师和药学部门评估后,提交医保科审核,通过后即可享受特药待遇。异地就医者可通过窗口或网上平台提交材料。 -
材料准备与审核
核心材料包括特药申请表、病历、疾病证明及检查报告。长期治疗需每年重新提交申请表和近3个月病历。若需调整用药量或更换药品,须重新申请并说明原因。 -
报销方式与渠道
审核通过后,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双通道”药店购药时,凭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个人仅支付自费部分。外配处方购药同样适用该报销流程。 -
变更与续办
病情变化需变更药品或用量时,需提交病理诊断、不良反应报告等资料,重新申请备案。次年续办可简化材料,仅需申请表和医疗机构意见。
提示: 线上办理可通过广西医保网上服务大厅或政务平台提交材料,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大幅提升办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