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需满足特定条件并准备材料,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条件
-
配偶参保要求 :配偶需在怀孕前已参加生育保险,且生育期间未中断缴费。
-
时效限制 :男职工需在配偶出院或手术之日起6个月内申请,逾期可自行办理。
二、所需材料
-
基础材料
-
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
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费用发票、诊断证明。
-
-
配偶相关材料
-
配偶身份证、户籍地社区/村委会未就业证明(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如适用)。
-
三、办理流程
-
提交申请
-
由用人单位在指定时间内(90日内)将材料送至南宁市社保局城区管理部审核,或男职工本人直接申请。
-
线上可通过“爱南宁”APP或官网提交,线下需前往各城区管理部窗口办理。
-
-
审核与结算
- 社保机构15个工作日内审核,通过后费用直接拨付至医疗机构账户;生育津贴发放至用人单位账户,再由单位发放给职工。
四、注意事项
-
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的,职工可自行办理,但需承担逾期责任。
-
材料需真实有效,复印件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