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生育津贴申请分为单位垫付和职工个人申请两种情况,具体流程及条件如下:
一、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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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垫付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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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生育时累计缴费满10个月(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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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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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申请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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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无正当理由未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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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或手术假期结束后3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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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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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材料 :身份证、社保卡原件,生育登记凭证(2022年12月4日后可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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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相关材料 :医院收费票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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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材料 :门诊病历(如适用)、电子发票承诺书(如适用)。
三、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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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垫付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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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产假/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材料申请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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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津贴在次月发放至单位账户,再由单位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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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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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结束后3年内,通过「汕头本地宝」公众号获取《信息采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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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材料提交至医保经办机构(如汕头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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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通过后,津贴在次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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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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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单位垫付需在3年内申请,个人申请需在休假后3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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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电子发票需填写承诺书,门诊病历需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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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时间 :审核通过后次月发放,全程通常需2-3个月。
参考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