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农合住院报销政策为参合农民提供了多层次保障,重点包括分级报销比例、大病专项补偿及老年人特殊关怀,有效减轻医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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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报销比例
住院费用按医疗机构等级报销: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封顶报销。 -
大病专项补偿
儿童先心病等8类大病定额补助70%,肺癌等12类大病力争同等比例。个人合规医疗费用超1万元部分分段补偿:1万-10万补50%,10万以上补60%,年度最高补偿20万元。 -
老年人及慢性病关怀
60岁以上老人住院每天可报销10元护理费,年限额200元。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基本医保补偿后,超起付线部分可再享受大病保险补偿。
提示:具体报销需持农合证办理登记,建议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