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报销并非必须连续缴纳满6个月,具体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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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满6个月即可报销
参保人在生产当日已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含本数),且生育前一个月仍在缴费,即可享受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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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断不超过3个月可视为连续缴费
若中断时间不超过3个月,可按连续缴费满12个月计算,享受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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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6个月需补缴
若未满6个月,需在产后继续缴费至满6个月,且生产当月需正常缴费,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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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缴费可替代
若本人缴费不足,但配偶连续缴纳满12个月且生育前一个月在缴费,可报销费用,但无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