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内医保异地结算已全面覆盖,异地安置、工作或转诊人员均可申请,实时刷卡结算,药品目录及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门诊慢特病逐步纳入结算范围。
湖北省规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通过提交《异地安置申请表》或《转诊转院申请表》申请备案后,可在全国范围内指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无需垫付。未开通联网结算的地区,可先个人垫付后回参保地报销,每季度提供至少一次服务。结算时执行参保地医保目录政策,其中个人支付部分直接结算,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结算。湖北省还推出异地就医备案线上服务,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即可完成操作。高血压、糖尿病等5类门诊慢特病已被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并持续扩大病种。在异地紧急就医时,患者需3日内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报备以便后续报销。湖北省通过持续优化备案与结算流程,提升医保服务的便捷性与公平性,保障参保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