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灵活就业人员生育报销比例及政策如下:
一、生育医疗费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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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比例 :50%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女性灵活就业人员,住院分娩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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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影响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分为9%(设个人账户)和5%(不设个人账户),两种比例的报销比例相同。
二、生育津贴限制
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仅能获得生育医疗费报销。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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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缴费要求 :需满足职工医保连续足额缴费满1年才能享受生育津贴(仅限单位缴费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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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 :覆盖产前检查费(纳入普通门诊报销)和生育医疗费(住院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