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92%
福州市职工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医疗机构等级及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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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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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累计医疗费用超过1500元起,超出部分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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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就医可进一步降低起付线(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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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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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1500-6000元(含)部分按60%-65%报销,退休职工按70%-7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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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门诊特殊病种起付线80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2万元,按90%-94%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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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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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线800元,第二次及以后每次住院起付线600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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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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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后,统筹基金支付比例73%,退休职工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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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普通住院费用≤6万元按55%-90%报销,超过6万元部分按4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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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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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收付费改革 :部分病种按病种付费,报销比例有所调整(在职73%,退休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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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与待遇 :职工医保缴费比例高于城乡居民医保(职工75%以上,居民50%以上)。
以上比例及政策适用于2022年最新调整,具体以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