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使用异地医保报销需根据是否办理备案分两种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后直接结算(推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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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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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微信小程序或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备案,选择上海的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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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居住人员需额外提供居住证或社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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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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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社保卡在备案的上海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急诊等费用可直接刷卡结算,医保报销部分由系统自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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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医院支持门诊费用直接结算,需提前确认参保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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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备案或医院不支持直接结算的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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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付费用
- 在外省市就医时,急诊或急诊住院费用可现场垫付,其他类型费用需保留发票、病历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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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报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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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参保地后,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医疗费原始收据、病史资料(住院需出院小结及清单)等材料,至区县医保中心或街道医保服务点申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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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时限一般为1年内,逾期不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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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人群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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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需在就医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与在职人员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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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定居人员 :需在居住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就医关系转外省市手续。
四、报销比例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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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可能与上海本地参保人员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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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限急诊、住院等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报销,门诊及专程外省市就医费用不予支付。
总结 :建议优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实现直接结算。若未备案,需提前垫付费用并妥善保存报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