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及材料如下,分为本地生育和异地生育两种情况:
一、本地生育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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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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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育前需到医保中心或定点医院办理备案,备案时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孕产妇保健手册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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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成功后,即可享受产检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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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费用报销
- 符合规定的产检项目(如血常规、超声检查等)可按定额标准(1200元)报销,费用由医院与医保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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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费用报销
- 顺产:定额2000元,剖宫产:定额3800元,均通过医院与医保直接结算,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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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领取
- 出院结账后次月起,生育津贴逐月发放至金融社保卡(备案时使用社保卡)或指定银行(备案时使用临时社保卡)。
二、异地生育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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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
- 需在合肥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生育备案,提供单位证明、身份证、生育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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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垫付与结算
- 产检及生产费用需先行垫付,出院后4个月内携带材料(如费用明细清单、发票、出生证明等)到医保中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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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领取
- 申报次月起,生育津贴逐月发放至指定银行,发放周期与本地生育一致。
三、通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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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或准生证)、出生证明、医疗费用明细及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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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如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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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需在生育后1年内完成,逾期可能影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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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生产均需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办理。
建议通过合肥市医保局官网或“皖事通”APP线上办理,流程更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