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保参保人员跨省就医时,可通过“直接结算”或“零星报销”两种方式完成医疗费用报销,关键前提是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长三角地区(上海、浙江、安徽)门诊可直接结算,全国范围内住院费用按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比例报销。若未备案或遇突发疾病,需垫付费用后回参保地提交材料申请零星报销,10个工作日内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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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流程
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参保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或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后持江苏省社保卡在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结算。个人承担部分用社保卡账户或现金支付,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机构间自动结算。 -
直接结算规则
- 住院费用:执行就医地医保目录,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例如,成年居民在一级医院0-10万元费用段报销93%,三级医院报销71%。
- 长三角门诊:执行就医地目录,基本待遇按参保地政策,年度限额内一级医疗机构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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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星报销情形与材料
符合以下情况需零星报销:未备案突发疾病、备案后因断网未刷卡、寒暑假学生回原籍就医等。需提供:- 住院:收费票据、费用清单、诊断证明;
- 门诊:病历资料、费用明细、医保卡复印件。线上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线下至参保地医保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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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就医前确认医院为异地定点机构,核对社保卡信息避免冒用;
- 零星报销需在出院1个月内申请,慢性病用药需单独审批;
- 生育医疗费用按参保地政策执行,需额外提供生育证明。
跨省就医报销已大幅简化,但务必提前备案并留存凭证。若流程有疑问,可通过“江苏医保云”APP实时查询或拨打参保地医保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