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中的生育险通常不能自愿放弃购买,因为这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且直接关系到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医疗报销和津贴权益。若未缴纳,生育医疗费用需自行承担,且无法享受产假工资替代的生育津贴,可能面临数万元的经济损失。
根据现行法律,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包含生育险在内的社保,即使员工签署“自愿放弃协议”也属无效。例如,某案例中员工因单位未缴生育险,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赔偿其生育医疗费用。生育险的强制性体现在三方面:一是覆盖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含男性),费用由单位承担;二是提供生育医疗费全额报销(含产检、分娩、计划生育手术);三是按单位平均工资发放生育津贴,2023年全国人均达2.6万元。
灵活就业人员现可自愿参保,江西、浙江等地已将其纳入保障范围。但需注意两点:一是居民医保参保者不享受生育津贴;二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险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若单位拒缴,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并赔偿损失。
生育险与其他社保险种联动,断缴可能影响医保报销资格。建议有生育计划的职工提前确认缴费连续性,避免因换工作或断缴导致待遇落空。政策正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如辅助生殖技术已纳入29省份医保报销,进一步减轻生育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