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内生育险可以异地报销,但需满足一定条件并办理相关手续。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异地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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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要求
参保人需在户籍地或参保地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0个月以上(部分地区可能要求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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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地限制
生育地需在辽宁省内,且需在参保地办理生育定点医院备案。
二、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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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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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参保地生育前,需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异地生育申请表》,并附上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等材料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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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情况下需在异地生育后15日内回参保地补办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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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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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材料: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住院病历、费用明细发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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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额外材料:异地费用说明、医院资质证明及诊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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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销范围
涵盖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相关费用等,急诊住院费用也可回参保地报销。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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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地区具体流程和材料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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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按参保地标准计算,与生育地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