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职工医保统筹报销政策为参保职工提供门诊、住院、特殊疾病等多层次保障,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3.2万元,住院报销比例最高达95%,并覆盖门诊特病、药品及诊疗项目。以下是具体政策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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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待遇
- 普通门诊:起付线为200元/年,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0%(二级及以下医院),退休人员提高5%。
- 门诊特病:高血压、糖尿病等47种特病纳入报销,按住院比例结算,部分病种年度限额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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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
- 起付线:一级医院200元,三级医院880元,年度内多次住院逐次降低。
- 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一级医院报销90%,三级医院85%;退休人员统一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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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参保人自付费用超1.7万元部分,由大病保险分段报销(60%-80%),年度封顶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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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与诊疗项目
- 医保目录内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品自付10%-30%;高值耗材(如心脏支架)按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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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 备案后可直接结算,未备案的住院费用先自付10%再按本地比例报销。
提示:政策可能随年度调整,建议通过“重庆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线下服务点查询最新细则,确保充分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