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可以报销流产费用,但需满足计划生育政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等条件。具体报销金额根据流产类型(自然流产或人工流产)、妊娠周期(4个月以上或以下)以及医保类型(职工或居民)有所不同,最高可获8300元危重孕产妇补贴,常规情况下自然流产补贴为600-800元,药流或人工流产按医保比例报销门诊或住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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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如计划内妊娠因医学原因终止),且在上海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非医学需要的个人选择流产可能无法报销。职工医保需连续缴费满3个月,城乡居民医保需在参保期内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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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
- 生育医疗费补贴:妊娠4个月以上自然流产补贴800元,不满4个月补贴600元;药流或人工流产按医保目录报销,门诊起付线1500元后按50%-70%比例报销(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达70%-90%。
- 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上流产可享1.5个月津贴(按单位上年度平均工资计算),不满3个月享1个月津贴。例如,月均工资8000元可获约8000元津贴加300元医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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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流程:需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医院诊断证明、费用票据及计划生育证明(如《生育服务证》)。在定点医院直接医保结算,或术后1年内至医保中心申请手工报销。
提示:建议提前咨询医院医保办,确认报销细节并保留所有票据。政策可能调整,以最新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