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的核心亮点包括:按医院等级差异化报销(一级90%、二级85%、三级65%),起付标准调整后三级甲等医院1400元,且异地就医需提前备案。
-
报销比例与医院等级挂钩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统筹费用医保基金支付90%,二级支付85%,三级支付6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参照一级标准执行,确保基层医疗的优先覆盖。 -
起付标准动态调整
三级甲等医院起付线从1000元提至1400元,三级乙等医院从700元调至1000元,二级医院和一级医院分别调整为400元、200元,减轻小病住院负担。 -
异地就医严格备案
除急救、抢救外,异地住院需提前办理转外就医审批和备案,否则可能影响报销比例。具体规则由市医保局核定,区分情况按不同比例支付。 -
年度限额与自费药限制
职工医保年报销上限10万元,超出部分自付。非社保目录药品(如进口药)不予报销,需注意用药范围。
提示:建议参保人优先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并关注政策动态调整,合理规划就医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