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日
医保门诊报销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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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实施时间
2023年1月1日,全国所有省市(包括广西、江西、宁夏、江苏、浙江、青海等)同步启动医保门诊共济政策,覆盖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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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覆盖范围
- 职工医保 :包含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实现制度全覆盖。 - 城乡居民医保 :2023年3月1日起统一了48种门诊慢特病及18种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报销标准与住院基本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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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机制
- 门诊统筹 :无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0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销比例70%。 - 门诊慢特病 :按年度计算限额,报销比例与住院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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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效果
通过家庭共济机制,允许职工和居民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门诊费用,提升保障水平。
总结 :医保门诊报销政策于2023年1月1日全国统一实施,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均纳入覆盖范围,报销机制更加灵活和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