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一档参保人员可享受门诊统筹报销,年度限额为800元,报销比例为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40%,需持社保卡在定点机构就医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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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涵盖普通门诊、检查费、治疗费等基本医疗费用,但整形、体检等非疾病治疗项目不纳入报销。 -
报销条件
- 需为重庆职工医保一档或居民医保参保人。
- 须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或二级及以下医院就诊。
- 结算时主动出示社保卡,直接减免报销部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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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限额
-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0%,二级医疗机构:40%。
- 年度累计报销限额800元,不可结转或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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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门诊抢救、慢特病(如高血压)患者可按相应政策额外报销,需单独申请认定。
参保人可通过“重庆医保”APP查询余额及报销记录,建议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